来源:雪球App,作者: 华说的经济学世界,(https://xueqiu.com/1203112139/107049624)
百货公司、购物中心及其收银安排华说不逛购物中心久矣。
购物中心别名甚多,亦称销品茂(SHOPPING MALL),或称城市综合体。离家不远处,就有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地处所谓的成熟商圈,经营多年,生意红火。前些天,商家大促销,于是乎去凑了一回热闹。客似云来,偌大的购物中心一片“喧哗与骚动”。单看这人满为患的场景,电商对实体商业冲击云云,似乎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
但电商对实体商业的影响,其实是显明的,业态布局的变化便是外在的表现。在这购物中心内东走西逛,感觉有些陌生:除了餐饮面积明显增加之外,儿童乐园出现了,早教机构也出现了,还有各式的培训班辅导班的场子……这些所谓体验式消费业态的出现,无疑是商场零售业态面对电商冲击的回应了。
坐在一家饭店的餐桌前,透过玻璃看着商场内人来人往,忽然有一个问题冒出来:这购物中心为什么没有统一收银点?
印象之中,传统的百货商店,无一例外地设有统一收银点,每一个楼面都是如此,一个或者若干个。消费者在商场内的任何一家商户购买物品,大抵总是先由商户开出购物单或者发票,顾客拿着单子去收银点付钱,然后消费者拿着敲着“付讫”或者“收讫”字样的单子去商户处拿货。有时,商户的营业员也会直接拿着购物单或者发票陪着顾客一道在收银点结账。不管形式如何变化,百货商店设立集中收银点是标配。
百货商店之所以要设立统一收银点,是因为作为业主的百货商店与作为租客的商户订立的是分成合约。一般而言,不是纯粹的分成合约,而是保底+分成合约,即百货商店与商户约定该专柜每月缴纳一个固定数额的租金之外,百货商店再抽取一定比例的营业收入。因为涉及到分成,业主要监管租客的行为,提防其在私下做小动作,隐瞒营业收入。百货商店设立收银点集中收银,商户的营业收入全部纳入百货商店的账户,如此一来,每一个商户的营收状况一目了然,钱款又掌握在自己手里,作为业主的百货商店不用担心商户暗地里做手脚,利益因而得到维护和保障。
分成合约的采用,众所周知,是起于讯息费用的存在。因为讯息费用不菲,参与者不知道“量”为何。以百货商店与商户为例,力图达成合约的双方不知道或者不确定商店未来的销售量或者销售收入是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固定租金的合约往往很难达成,而分成合约则容易的多,这就是分成合约出现的原因。
百货商店有讯息费用的困扰,难道购物中心就没有了么?逻辑和事实说,不可能!然而,摆在眼前可以看到的事实是,购物中心内没有设立任何一个集中或者统一的收银点,每一家商户都是各自收银。难道购物中心采用的都是固定租金合约?也不可能,因为据我所知,分成合约在购物中心的采用是普遍的现象。分成合约下,业主必然要监管租客的行为,这是没有疑问的。那么,既采用分成合约,每一家商户又各自收银,购物中心是如何监管商户的行为?想到的答案,是通过技术的安排实现监管:收银设备由购物中心提供,商户的营收信息和数据会实时传输到购物中心的后台。以现有的科技水平,做这样的安排应该说“技术含量不高”。
如何验证这一假设?当然还是要找事实。同学中有购物中心的从业者,咨询后得到的答案,果不其然:收银设备由商场提供,直连商场信息中心,同时商户的营收进入购物中心的账号!这是说,虽然看不见有形的集中收银点,但实际上,整个购物中心商场还是统一收银,与传统百货商店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是形式上化明为暗了。
然则新兴购物中心为什么没有采用传统百货商店的方法,在场内直接设立集中的统一收银点?答案简单:设立统一收银点成本太高了,故而不为也。传统的百货商店,大抵只有三四个楼面,每一个楼面的面积也不大,因而设立一个或者两个统一收银点皆可应付。新兴的购物中心,往往由多个建筑物组成,动辄20-30万平方米,每一层面楼面的营业面积,要比百货商店大上N倍,如果要设立统一收银点,不是一个或者两个所能对付,需要设置多个收银点。整个购物中心加总起来,不言而喻,收银点的数量不会是一个小数目!这些收银点所占据的场地,是可以出租给商户收取租金的,成本也。此其一;设立收银点,就要配置相应的收银员——同学说每一个收银点平均需要安排2.2个人员,要配置那么多的收银员,在人工成本节节攀升的当下,对购物中心而言,无疑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实际上,传统百货店改造之后,大抵也撤销了集中的收银点。无他,人工费用上升太快了,而且可以预计将越来越贵。此其二;购物中心将各种消费业态集中于一处,因而集聚了各色的消费人群,其客流量之大,非传统百货店所能望其项背——附近这家购物中的人潮汹涌之状,区区不止一次亲身体会。在这样大的客流下设置集中的统一收银点,秩序的维护显然需要一笔庞大的安保费用支出。此其三。
上述说过,讯息费用对分成合约的采用具有决定性。看到的一份材料可以加以验证:材料说, 市面上商场采用的分成合约大抵分三种。其一是纯粹的分成合约,即按营商户业额分成,这种方式商场抽取的点数比较高,一般在30%以上;其二是保底+分成合约,商场与商户约定每月一个固定租金之外,商场再抽取商户一定比例的营业收入,一般在10%左右;其三是保底或者分成两者取其高。商场与租客商定一个保底租金和分成比例,每月根据二者孰高原则来执行。举例说罢,保底租金2万元,点数抽取比例为20%,如果商户当月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则按照分成比例来计算租金,如果当月商户的营业收入低于10万元,则以保底租金2万元来执行。在这三种合约中,纯粹的分成合约少见,其被采用通常是两种情形,或者是新成立的商场求客,或者是对某些新品牌,商场以此方式来 “试水”,让新品牌经营几个月看看情况,如果营业收入很高,可以转成第二、三种长期合作的模式,否则两三个月经营期过去即要离场。由此可见,一旦讯息费用下降——无论是成熟商场还是成熟品牌,其产出几何,合约双方大抵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固定租金在合约中就会出现。
在购物中心,固定租金合约也常见。一般而言,像奶茶铺、果汁店之类租赁几个平方的微小商户,往往采用固定租金合约。当然也是出于成本的考虑:奶茶铺、果汁店这样的微小商户,每月的营业额不大,分成所得不高却要付出的审查、监管费用,自然不如直接按照每平方米每天N元来计算租金合算。分成合约,业主要进行监管,商户的资金要被商场占用,交易费用高,采用固定租金对双方都有利。没错,如果没有讯息费用的存在,分成合约不会出现。
不管是固定租金合约还是分成合约,每一个商户支付给商场的租金是各不相同的。有点“马太效应”的味道:越是大牌的商户,缴纳的租金越少,甚至还有一定时期内免租金的。事实上,对于那些大牌的商户,商场不仅给予低租金的待遇,甚至会补贴装修费用和开业初期的营销费用——用同学的话说,“只要你进来,装修费、进货资金要多少都行,都可以谈”。相反,真正承担高租金,是那些中小商户。对商场而言,大牌商户是用来撑场面、提升形象的,从其身上挣不着钱;赚钱,则主要靠那些不起眼的小商户。
是不是有点悲情?大可不必如此多情善感,一切都是经济逻辑使然。大牌商户的优待可不是无缘无故的,它能带来庞大的客流,也能帮助商场“招商”——一些知名度一般的商户往往看着大牌商户而行动,如果其入驻某商场,它们会随之跟风进驻。这是大牌商户给商场带来的“正外部性”,也是其对商场做出的贡献,实际上相当于缴纳了租金。小商户缴纳高租金也是同理,其营业收入的提升,是依赖于商场努力吸引客流而获得,这里有商场做出的贡献,商场当然要将其收归己有。
是的,“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云云,不知所谓也。在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上,商场与商场之间有竞争,商户与商户之间有竞争,想要“欺负”对方谈何容易哉。任何一项基于自愿达成的交易,交易双方必然都是有利可图的,否则交易不会达成。只是交易所得之利,不是均分的,一方所得多,一方所得少。所得少的一方自然有不满和抱怨,“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之说,大抵由此而起罢。然而,“店大”或者“客大”的地位,是人家多年打拼而来的。今日之风光,是建筑在往日的拼搏之上的。指责对方“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徒劳无益,而且毫无道理,想办法提升自己的租值,有朝一日,“彼可取而代之也”,方是正道。